洪皓

洪皓

Hong Hao
生卒
1088 – 1155
国籍
宋朝
外文名
Hong Hao

照片:著者:顧沅(清),公有领域,来自维基共享资源「NAJDA-290-0047 古聖賢像伝略11 (洪皓).jpg」(经缩小)。

生平与创作

洪皓(1088年—1155年),字光弼,饶州鄱阳县(今江西省鄱阳县古县渡镇)人,南宋政治人物。《松漠纪闻》作者。

生平

宋哲宗元祐三年(1088年)出生于饶州。书无所不读,虽食不释卷,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进士,不久出任台州宁海县主簿,又升迁秀州(今浙江省嘉兴市)司录。建炎三年(1129年)知泗州(今江苏省盱眙县北)兼淮南、京东等路抚谕使,对付叛军李成。同年八月奉命赴金国至太原,滞留近一年,十二月被迁往云中(今山西省大同市)。绍兴元年(1131年),被金人流放到冷山(今黑龙江省五常市境内的大秃顶子山),从云中至冷山走了六十日,冷山天寒,四月生草,八月飞雪。绍兴九年(1139年),被陈王完颜希尹带到燕京(今北京)。金国数次胁迫洪皓出任官职,被洪皓拒绝。洪皓曾屡次派人向被囚禁在五国城(今黑龙江省依兰县)的徽宗、钦宗二帝及在临安府(今浙江省杭州市)的宋高宗秘密传递消息,报告金王朝的虚实。留金期间,将汉文化北传,“无纸则取桦叶写《论语》、《大学》、《中庸》、《孟子》传之,时谓‘桦叶四书’”,“其酋闻洪尚书名,争邀入庐,出妻女胡舞,举浑脱酒以劝”。

绍兴十三年(1143年)绍兴和议成,和张邵、朱弁回归南宋。前后一共在金国渡过了十五年,虽然备尝艰苦,被扣十五年仍不屈服,被比作宋之苏武,赐第于杭州西湖葛岭。南归后,授徽猷阁直学士;因赞同张浚对金抗战,“称张浚为金人所惧,乃在宋不得用”,见秦桧即言不可苟安钱塘,数次得罪奸臣秦桧,为秦桧所忌;十七年(1147年)授濠州团练副使,五月安置英州(今广东省英德市),居英州九年,开始口述《松漠纪闻》。复为朝奉郎,调任袁州(今江西省宜春市)通判。著有《文集》、《春秋纪咏》、《姓氏指南》、《松漠纪闻》二卷、诗集《鄱阳集》四卷、词集《鄱阳词》一卷。有子洪适、洪遵、洪迈。其后人辗转定居于现福建省金门县烈屿乡青歧村。

地方政绩

洪佛子

宣和年间(1119-1125年),洪皓担任秀州司录。当地发生严重水灾,许多百姓流离失所。他向郡守请命,主动承担救灾之责,开仓赈粮,并降低价格售出粮食。因担心发粮时民众争抢混乱,他制定秩序,发放青、白旗标记身份,并在领粮者手上做记号,以确保公平分配。他既执行严格纪律,又让赈济普及百姓。

当时,浙东官府运送的粮食途经秀州,洪皓请求郡守拦留粮食以救灾,但郡守拒绝。洪皓曰:“愿以一身易十万人命。”百姓深受感动,尊称他为“洪佛子”。

建炎二年(1128年),父洪彦先去世,洪皓返饶州(鄱阳县)奔丧。期间秀州军队叛乱,劫掠城内居民。但当叛军途经洪皓家门时,却说:“此洪佛子家也。”于是没有抢掠,展现了洪皓德行所积累的威望与影响力。

晚年事迹

晚年追赠太师,封魏国公,谥“忠宣”。绍兴 (南宋)二十五年乙亥十月壬辰(1155年11月14日)卒,卒于南雄州(今广东省南雄市),享年六十八岁。洪皓去世隔天,秦桧亦卒。

历代祖宗

参考长子洪适《盘洲文集》及三子洪迈《容斋三笔》《容斋续笔》,其辈分唯一世祖,按洪皓为二世祖。

七世祖

洪师畅

曾祖父辈(五世)

洪士良

章氏,洪士良正室夫人。

祖父辈(四世)

洪炳,字伊济,官至少保。

何氏,洪炳正室夫人,纪国夫人。

父辈(三世)

洪彦先(1057年-1128年),字孝深,官至太师,秦国公。洪皓之父。

董氏,洪彦先正室夫人,秦国夫人。

洪彦升,字仲达,官至给事中。追赠太中大夫。洪皓之伯父。

妻妾

沈氏,魏国夫人。

子辈(一世)

《宋史》卷三七三,列洪皓三子:

洪适,长子。

洪遵,次子。

洪迈,三子。

按洪迈《容斋三笔》及《夷坚之乙》,另列五弟:

洪逖,字景孙。

洪逊。

洪邈。

洪邃。

洪迅,字景徐。

以上文字摘自维基百科「洪皓」(去掉了参考文献等尾部小节),按 CC BY-SA 4.0 使用,作者为维基百科的各位编者。

资料卡

出生
1088 年
逝世
1155 年
职业
农民
配偶
沈氏
代表作
松漠纪闻

资料卡来自 Wikidata Q11147210(CC0),众包数据,个别字段可能不全。

本站收录的作品(1)

同时代的宋朝作家

Open Library 上的全部作品

正在读取…

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