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丁·路德
- 生卒
- 1483 – 1546
- 国籍
- 神圣罗马帝国、萨克森选帝侯
- 外文名
- Martin Luther
照片:Lucas Cranach the Elder,公有领域,来自维基共享资源「Lucas Cranach d.Ä. - Martin Luther, 1528 (Veste Coburg).jpg」(经缩小)。
生平与创作
马丁·路德 OSA(德语:Martin Luther,发音:[ˈmaʁtiːn ˈlʊtɐ] ,1483年11月10日—1546年2月18日),德意志神学家、哲学家,神圣罗马帝国教会司铎兼神学教授。其于16世纪初发起德意志宗教改革,后来扩展为影响全欧洲的宗教改革,并促成新教的兴起。路德强烈质疑赎罪券,反对圣座关于藉金钱换取上帝赦罪的教导。1517年,路德在维登堡诸圣堂门前贴出了《关于赎罪券效能的辩论》(即《九十五条论纲》),讨论教会腐败问题,并分别于1520年和1521年拒绝教宗良十世与神圣罗马皇帝查理五世要求他撤回相关文件的命令。这导致路德最终被圣座判处破门律,同时被帝国定罪。
路德指出,救恩是上帝的恩典,是祂白白给予人类的礼物。他认为救赎并不是透过善功,而是单单藉信靠耶稣基督作为救赎者而获得的。路德的神学教导《圣经》是上帝启示的唯一来源, 这无疑是挑战教宗权威。他更指出天主教会强调的等级制度(即圣统制)明显违反了《新约圣经》中“信徒皆祭司”的教义。接受路德神学思想的人普遍被称为路德宗信徒。
路德将拉丁语《圣经》翻译成平民惯用的德意志方言,使之更浅白易明,此举对教会和德国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路德版圣经》也促进了现代标准德语的发展,为当时的翻译学作出诸多贡献,更影响了后来英语《詹姆斯王圣经》的刊行。路德的诗歌著作亦影响了教会歌唱的发展。另外,他与卡塔琳娜·冯·博拉的婚姻为当时社会树立了榜样,重申了教会牧者同样享有婚姻自由。
早年
出生
1483年11月10日,马丁·路德生于神圣罗马帝国萨克森选侯国的艾斯莱本,其父为汉斯·路德(Hans Luder,后改名Luther,1459年—1530年),母为玛格丽特·林德曼·路德(Margarethe Lindemann Luder,1459年—1531年)。父母亲是贫穷的务农人家,父亲力争上游,经多年努力,后成为承租铜矿场和冶炼场的矿主。他的父母信奉天主教,而且十分热诚。
马丁·路德在出生后第二天“都尔的圣马丁”纪念日接受了婴儿洗礼,因此得名马丁。隔年,他父亲举家迁到邻近的曼斯费尔德,当时艾斯莱本和曼斯费尔德约有数千居民。
早年学业
马丁·路德在曼斯费尔德镇长大,是九个孩子中最年长的。他的父母亲极为严格。
1488年,不到6岁的路德进入当地的拉丁文学校曼斯费尔德小学就学,学校十分严格。路德后来称他的早年如同炼狱,回忆这段求学的历程曾说:“学校如监牢,教室如囚房,老师像残暴的狱卒,学生像马厩的驴子。”1497年13岁那年,路德在马格德堡待了一年,教导他的是中世纪晚期出现的共同生活弟兄会的教士。
1498年14岁,他的父母将他送到大城爱森纳赫方济会办的圣乔治拉丁文学校就读。爱森纳赫是路德母亲的家乡,路德也在一旁的圣乔治教堂聚会,并参与诗班的服侍,路德很喜爱音乐,还与其他的孩子们共组了一个唱诗班,到别人家里演出,赚得一些小费。(爱森纳赫也是一百年后大音乐家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的出生地,巴哈也在圣乔治教堂受洗,并参与它的诗班,后来同样就读圣乔治拉丁文学校,这间学校至今还在)。
路德优美的歌声和真诚有礼的态度,得到乌尔苏拉·科塔(Ursula Cotta)的注意,乌尔苏拉是路德的远房亲戚,她的丈夫是爱森纳赫的市议员,父亲曾是市长。乌尔苏拉看出路德的天分,注意到他认真投入教会服侍,于是和丈夫邀请路德住在科塔家,照顾他们幼小的孩子,科塔家提供免费的食宿与家庭式的温暖给异乡的路德,有人形容,真挚温暖的乌尔苏拉就像是路德的第二个母亲。
路德这三所学校专注于所谓的“三艺”:语法,修辞和逻辑,他受益匪浅。他对拉丁文、修辞学、逻辑学、神学、音乐的知识,都是在那时候打下的基础。而路德对爱森纳赫的老师也很敬佩。
1501年,17岁的路德进入图林根有名的爱尔福特大学哲学系就学,开始的时候他在班级里面排名很低,但他非常用功,渐渐名列前茅,于1505年取得法学硕士。路德学习了亚里士多德的学说。亚里士多德的学说从13世纪托马斯·阿奎纳开始成为中世纪经院哲学的基础,亚里士多德强调人的逻辑和实证,但路德渐渐觉得上帝的爱和上帝的启示对于人认识上帝更重要。学校里的教授教导学生不要崇拜权威,要自己实证,这一点路德后来是充分发挥了。路德后来对埃尔福特大学也评价甚低,称之为酒吧和妓院,学习尽是死记硬背,属灵贫瘠。路德那时就是一个很敏感、很情绪性的少年,这种个性对他的发展影响很大,促使他后来要迫切地寻求人得救的确据,进修道院、研究《圣经》,都与此相关。
修道院的困惑
马丁·路德毕业后按照父亲的愿望进入法学院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看似前途似锦,将要进入社会的精英阶层。但他内心却对死亡和审判产生了很多的恐惧,1505年7月2日,他在回学校的路上,在施托滕海姆(Stotternheim)险些被闪电击中,在危急之时,他对矿工的主保圣人呼喊说:“圣安娜,救我一命,我愿意成为一个修士。”出于还愿,脱险以后,他进了埃尔福特的奥斯定会修道院,开始是见习修士,1507年2月27日他被祝圣为神父。这件事使他的父亲非常愤怒,因为父亲认为进入修道院是放弃家庭责任。
奥斯定会修道院要求非常严格,路德在修道院的学习中,非常遵守修会的清规,但他发现自己在很多细节的事情上以及心灵的深处仍然有罪。很多在别人看来实在微不足道的事情和想法,他按照上帝的标准来省察,发现都是罪,那就一定要忏悔才能得赦免,于是他花很长的时间认罪告解,甚至让听告解的修士都不堪忍受。但即使如此,也肯定还有自己忘记了,或者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罪,这让他对自己能否得到上帝的拯救产生怀疑。他常常陷入灵性的黑暗。
这段时间,他遇见了修会的教区长约翰·冯·施陶皮茨(1460-1524),得到许多的鼓励与支持。施陶皮茨的思想倾向于密契主义,这种思想并不否认认罪告解,但强调向上帝的全人降服,将自己交托给神,与上帝产生一种奥秘的契合,从中得到平安,认为过度的强调人的善功是一种对上帝骄傲的表现。路德试图尝试这种交托,但效果不稳定。施陶皮茨是刚成立不久的维滕贝格大学的教务长,看出他在学术上的天赋,鼓励他继续学习,也希望学术上的研究能够解决他自己灵性上的问题。路德于是开始边学习,边教学。1508年获得圣经硕士学位,1509年获得神学四纲硕士。他还学习了古希腊文和希伯来文。
1510年路德被他的修会派往罗马教廷讨论修会的问题,他对圣座的不认真和道德败坏非常失望,也使他对教会的问题有了切身的了解。
领悟“上帝的义”与“人的信”
1511年路德正式迁往维登堡,此后在此居住终其一生。1512年他获得神学博士学位,成为维滕贝格大学的教授。除了教书以外,他是当地圣奥斯定修会的修士,他同时还要监督好几家修院,管理修院的产业,并在当地的教堂中当司祭,甚至要帮忙调解一些本地人的纠纷,忙得不可开交。
1513至1516年间,路德开始讲授诗篇、罗马书、加拉太书等《圣经》书卷,一些他原来的讲义和听课笔记保留至今。在这个教学的过程中,他觉得找到了自己十年来所寻找的真理:“义人必因信得生”。他的思想最重要的来源是下面这段《圣经》经文:
因为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马书1:17)
路德自己后来这么解释:
我极其盼望能理解保罗的‘罗马书’,一切都很顺利,唯一不能解决的就是‘上帝的义’这个用语。我一直以为它是指上帝大公无私,凡行不义者祂必惩罚的意思。我虽是一位无可指责的修道士,但在上帝面前我仍是良心不安的罪人,我也不知道我的善行能否平息祂的怒气。因此我不爱这位公义而震怒的上帝,相反地我恨恶祂,并向祂发怨言。但我还是紧抓住保罗的话,誓要弄清楚祂的意思。
我日以继夜地思索‘上帝的义’的问题,直到我看出它与‘义人必因信得生’的关系。不久我便明白到正是靠着‘上帝的义’,上帝通过恩典和怜悯使我们因信称义。我立时感到自己已得重生,乐园的门大开,让我进入。《圣经》的一切话语有了新意义,从前‘上帝的义’令我闻而生厌,现在它使我在更大的爱中有说不出的甜蜜。保罗这段话使我进入天堂之门。
如果你真相信基督是你的救主,你就立刻有了一位恩典的上帝,因为信心带领你进入并打开上帝的心思意念,你就能看见完全的恩典和丰富的爱。在信心里看上帝,你就看见他为父、为友的心肠,其中没有愤怒,全是恩典。那看上帝是愤怒的,没有正确地看见上帝,而只是看见一层帘子,好比有一层乌云遮住了他的脸”。
“靠着上帝的义,上帝通过恩典和怜悯使我们因信称义”,这是路德的神学观的基石。后来,从这个思想衍生出来对赎罪券的否定,进而对教会和教宗的赦罪权柄的否定,对教会礼仪的否定,从而与罗马教会分道扬镳。路德说这个想法是他在维登堡修道院里面所领悟的,他说比起后来的九十五条等等事情,这才真正是他的人生转折点。
这个领悟对他自己不仅是一个学术问题,而且有很重要的个人意义,在他的属灵黑暗里面开出一道亮光。他一生后来仍然会经历属灵的黑暗时期,他会陷入一种光景,怀疑神的恩典和慈爱。但当这种情况再出现的时候,圣经就成为他的帮助,成为他的信仰的磐石,因为他在中间看见神饱含恩典的义,而不再是一位震怒的神。
引发宗教改革运动
九十五条论纲(1517)
出售赎罪券的做法大概在十一世纪十字军的时候开始出现,让信徒能以金钱的捐献赎买将来在炼狱的苦刑,还可以给已经死去的人代购赎罪券。圣座派往神圣罗马帝国推销赎罪券的道明会修士若望·特次勒甚至如此说道:“当你为某个炼狱中的灵魂捐献银钱,投进捐献箱,发出叮当一响时,他就从炼狱中应声而出。”或简称“银币叮当落进箱底,灵魂雀跃跳出炼狱”)。赎罪券的理论是认为耶稣和圣徒有多余的功德,教会有权利释放给其他信徒,为他们代赎那些非永恒的罪罚。炼狱是不完全的信徒死后暂居的地方,接受暂时的惩罚,炼净以后才得上天堂。赎罪券在那个时代成为圣座的重要经济来源。
1517年教宗良十世开始一次特别大规模的赎罪券出售,有两个起因,一是圣座需要建造罗马的圣伯多禄大殿,另外,一位阿尔布雷希特主教为了要做美因茨的枢机主教,向富格尔家族借了很多债,以上交给教宗。(当时的主教职位常常以奉献的名义变相出售。)圣座授权阿尔布特在他的属地出售赎罪券,所得由双方平分,但对外宣传只称是修建圣彼得教堂。这次出售的赎罪券很特别,是全大赦赎罪券,可以赎买过去所犯的罪攒下来的所有刑罚,将购买者重新恢复到好像初生婴儿的纯洁状态。一般的赎罪券只能赎炼狱的一些年数,这么无限制特效的赎罪券是很罕见的,立刻轰动各地。出售赎罪券伴随着很大规模的“促销活动”,有专门的出售特使到各地去,举办游行、演讲,一时搞得轰轰烈烈。路德所在的萨克森地区其实是没有出售这种赎罪券的,因为赎罪券的出售需要当地领主的同意,这中间往往有很多的政治斗争,而萨克森的腓特烈亲王不许,以保护当地教堂与圣物相关的赎罪券,但也有不少人去邻区购买,可见其盛况。
1517年10月31日,诸圣节的前一天,路德在当地教会的门上贴出布告九十五条论纲,列出反对赎罪券的九十五条论点,征求学术的辩论。九十五条的主要论点是:得神赦免的唯一途径是悔改(#1)。赎罪券只能赎买从人来的惩罚(#34),不能赎买人在炼狱中所受的刑罚,第一,因为那是神所加的刑罚,教会法或者教宗无权减免(#5,#20,#22)。第二,赎罪券也不能换取耶稣和圣徒的功德来减免刑罚(#56-#58)。赎罪券反而助长发行经手人的贪婪(#66,#67),引发大众对教宗的反对(#81),是对信徒进入天国的虚假的平安保证(#95)。九十五条的第一条和最后一条是这样的:“当我主耶稣基督说“你们应当悔改”时,衪的意愿是希望信徒们毕生致力于悔改”。“唯有经历各种苦难,而不是虚假的平安担保,才能有把握进入天国。”
九十五条是以拉丁文写成的,本意是征求学术的辩论。但有人将它翻译成德文,以刚刚盛行起来的印刷术印刷发行,立刻不胫而走,传遍德意志和整个欧洲。一般认为这是宗教改革运动的开始。
严格来说,路德并没有说赎罪券是绝对错误的,他只是说(#68)“和神的恩典及十字架的虔诚相比,赎罪券实际上是最微不足道的”。他承认教宗在地上也是有惩罚会众的权利(#5),赎罪券可以满足这种在地上的惩罚(#34)。但这一点几乎只有理论上的意义,从通篇来看,他的反对的口吻是很明确,甚至很激烈的,作为“虚假的平安保证”(#95),赎罪券的弊端远远大于其效用。
路德的想法后来有很多发展。当时路德对于圣座和教宗的权柄还是尊重的,特别是对于教会法,他认为权柄更在教宗之上。比如谈到教宗的惩罚和赦罪的权柄(#5):“教宗只能赦免根据自己的权柄或根据教会法的权柄加于人们的惩罚”,这是承认教宗的权柄,但他在1518年的文章中说““我们无须惧怕在被开除教籍的情况下死去。假如被开除教籍的判决是公正的,被定罪的人若忧伤痛悔,仍然能得救;若判决是不公正的,他就有福了”。这其实是否认教宗的权柄。对于教宗是否能够释放耶稣和圣徒的功德以减免刑罚,他当时持怀疑态度但并没有完全否认,他说(#56):"教宗宣称他所赐予的赦罪恩惠是取自教会的“宝藏”,基督信徒对此“宝藏”既未充分讨论,也不了解"。他在1518年写的关于九十五条的阐释,进一步发展了他的思想,认为圣徒是没有多余的功德的,因为他们所行的都是应该的,而耶稣的功德也不能通过赎罪券来得到。1518年11月9日,教宗发布教谕,澄清了关于赎罪券的一些观点,明确提出通过教宗的祈求,上帝会将基督和圣徒有余的功德释放出来减免人在炼狱暂时的刑罚。但到那时候,路德的思想已经进一步发展,只承认《圣经》的权威,不再接受教会法能有与《圣经》一样的权威,所以教宗教谕已经不能成为赎罪券的理论依据。另外,写九十五条的时候,他对于炼狱的观点还是接受的,但后来的看法改变了。
政治压力(1518)
发表“九十五条”的时候,路德的立场是希望能够革除陈弊,改革教会。在后来的几年里圣座通过很多不同途径施加压力,试图让路德改变立场,但都未果。路德在修会、大学、贵族、群众中都有很多支持者,教宗处理起来需要非常小心。在这段政治拉锯战的过程中,路德的思想进一步发展,与罗马教会的思想完全分道扬镳。到后来沃木斯议会审判的时候,双方已经完全对立,没有转圜的余地。
以上文字摘自维基百科「馬丁·路德」(有删节,去掉了参考文献等尾部小节),按 CC BY-SA 4.0 使用,作者为维基百科的各位编者。
资料卡
- 母语名
- Martin Luther
- 本名
- Martin Luder
- 出生
- 1483 年 11 月 10 日
- 出生地
- 艾斯莱本
- 逝世
- 1546 年 2 月 18 日
- 逝世地
- 艾斯莱本
- 职业
- 译者、神学家、律师、圣经翻译者、圣歌作者、哲学家、牧师、作家 等 14 项
- 使用语言
- 拉丁语、现代德语、德语、古希腊语 等 5 项
- 写作语言
- 现代德语、教会拉丁语
- 就读学校
- University of Erfurt (1392-1816)(1501)
- 文学运动 / 流派
- 德国文艺复兴时期、宗教改革、新教
- 领域
- 神学、哲学、宗教改革、文学、翻译
- 配偶
- 卡塔琳娜·冯·博拉(1525)
- 受谁影响
- 希波的奥古斯丁
- 代表作
- 九十五条论纲、路德版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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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年表(7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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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25论意志之束缚De servo arbitrio书架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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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67Kleine Katechismus书架 12
- 年份不详What Luther says书架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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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不详Martin Luther, selections from his writings书架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