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
- 生卒
- 1770 – 1831
- 国籍
- 符腾堡王国
- 外文名
- 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照片:Jakob Schlesinger,公有领域,来自维基共享资源「Jakob Schlesinger - Hegel 1831.jpg」(经缩小)。
生平与创作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德语: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缩写作G. W. F. Hegel,1770年8月27日—1831年11月14日),德国19世纪哲学家,德国唯心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
黑格尔发展出一套全面的哲学体系,将现实解释为一个统一整体。通常被称为绝对唯心主义。这个体系的核心概念是“精神”(Geist),黑格尔将其阐述为人类通过理性的发展这一历史进程来认识自身的过程。
黑格尔的思想影响深远又具有争议性。在他去世后,其追随者分裂为老黑格尔派和青年黑格尔派。后者包括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卡尔·马克思,他们将其辩证法应用于唯物主义。在20世纪,他的思想在法国黑格尔主义与批判理论等思想传统中得到进一步发展,并成为存在主义的重要参考点。
生平
黑格尔于1770年8月27日生于斯图加特,当时是神圣罗马帝国符腾堡公国的首都(今德国西南部)。起名为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他的父亲格奥尔格·路德维希·黑格尔(1733-1799)是符腾堡卡尔·欧根公爵税务局的秘书。母亲玛丽亚·玛格达莱娜·路易莎·黑格尔(1741-1783)是符腾堡高等法院律师路德维希·阿尔布雷希特·弗罗姆(1696-1758)的女儿。黑格尔十三岁时他的母亲因胆汁热去世。黑格尔和他的父亲也感染了这种疾病,但侥幸存活下来。黑格尔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他的弟弟格奥尔格·路德维希(1776–1812)在拿破仑1812年的俄法战争中作为一名军官阵亡。黑格尔三岁时进入德语学校,两年后进入拉丁语学校。1776年,黑格尔进入斯图加特的埃伯哈德-路德维希文理中学。青年时代的他博览群书,并在日记中摘录了大量段落。黑格尔的第一位传记作家卡尔·罗森克兰茨在1844年形容黑格尔接受的教育“在原则上是完全启蒙时代的,在课程上是完全古典时代的”。他的中学生涯以毕业演讲“土耳其艺术和学术的衰落”作为总结。
1788年,18岁的黑格尔进入蒂宾根大学(位于德国巴登-符腾堡邦)的新教神学院学习,在此他与诗人兼哲学家的荷尔德林、唯心主义者谢林成为同窗挚友。他们三人都厌恶神学院中的压抑环境,并都对古希腊文明心怀钦佩。在此期间,黑格尔还研读了卢梭和莱辛的著作。他们怀着共同的热情关注着法国大革命的动向。尽管1793年的恐怖统治打击了黑格尔的希望,但他继续认同温和派的吉伦特派,并始终信奉1789的革命理念。每年7月14日,他都会举杯庆祝攻占巴士底狱。当时谢林和荷尔德林沉浸在康德哲学理论的辩论时,黑格尔并未表现出兴趣。直到1800年他才认为有必要对康德哲学的核心概念进行批判性探讨。
1790年,黑格尔就拿到杜宾根大学的哲学硕士学位(德国在公元2000年之前的传统学制没有学士学位)。1793年,拿到新教神学博士学位,取得在大学神学院任教的资格。黑格尔在获得蒂宾根神学院的资格证书后,于1793年至1796年间在伯尔尼的一个贵族家庭中担任家庭教师。在此期间,他创作了他最早的著作《耶稣的生平》,在文中,耶稣被描绘成一个理性主义哲学家,他认为圣经中的神迹是耶稣哲学教义的一种隐喻。在黑格尔看来,当耶稣喊出“你为何离弃我”时他知道了罪和恶,因为恶就是个体从整体(普遍)分离。他创作的另一部长篇手稿名为《基督教的积极性》。由于和雇主关系紧张,1797年黑格尔接受了荷尔德林的邀请前往法兰克福,在一家葡萄酒商的家庭中担任类似职位。在这里,荷尔德林对黑格尔的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在伯尔尼期间,黑格尔的作品尖锐地批评正统基督教,但在法兰克福时期,由于受到早期浪漫主义影响,他产生了一种思想上的转变,并开始探索爱的神秘体验才是宗教的本质。
1797年,他写了一篇未发表也未署名的手稿《德国唯心主义最古老的系统纲要》。这份手稿由黑格尔书写,但其作者被认为也可能是谢林或荷尔德林。在此期间他还写了一篇散文《论宗教与爱的片段》,1799年他又写了另一篇散文,题为《基督教的精神及其命运》,但这篇论文在他生前并未发表。
1801年,在谢林的鼓励下,黑格尔以一篇论文《论行星轨道》在耶拿大学获得了无薪讲师的资格。当时谢林是耶拿大学的特聘教授。黑格尔在论文中简要批评了当时认为火星和木星之间必然存在一颗行星的数学论证。同年晚些时候,黑格尔完成了论文《费希特与谢林哲学体系的区别》。他在大学讲授“逻辑和形而上学”,并与谢林共同讲授“真哲学的理念与局限导论”,还推动了一次“哲学辩论”。1802年,谢林和黑格尔共同创办了《哲学批判杂志》,两人的合作直到1803年谢林前往维尔茨堡。1805年,在歌德的推荐下,大学晋升他为无薪特聘教授。由于经济状况的恶化,黑格尔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他必须尽快完成他承诺已久的他的哲学体系的导论。
1806年10月14日,黑格尔正在为他的《精神现象学》做最后的润色,此时拿破仑正在耶拿城外的高原上与普鲁士军队交战。开战前一天,拿破仑进入耶拿。黑格尔在写给他朋友弗里德里希·伊曼纽尔·尼特哈默的一封信中描述了他的感受:
我看到皇帝—世界的灵魂(Weltseele)—骑马穿过城市勘察。看到这样一位人物,凝聚于一点,骑在马上,影响并统治世界。这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
黑格尔的传记作家特里·平卡德指出,黑格尔的这番评论格外引人注目,因为他已完成了《精神现象学》的关键部分,并在其中提到,革命现在已经正式转移到了另一个国家(德国),这个国家将在“思想上”完成革命在实践中只是部分被完成的使命。
虽然拿破仑让耶拿大学免遭破坏,但战后只有少数学生回来,使黑格尔的财务状况更加恶化。1807年,他被迫离开大学前往班贝格,成为当地报纸《班贝格报》的编辑。作为一家亲法报纸的编辑,黑格尔称赞拿破仑并常常对普鲁士对战争的报导发表评论。1808年11月,黑格尔在朋友尼特哈默的帮助下被任命为纽伦堡一所文理中学的校长,在此任职直至1816年。在此期间他出版了他的第二部重要著作《逻辑学》。
1816年,黑格尔成为海德堡大学哲学系教授,1818年应聘到当时的普鲁士首都大学柏林大学哲学系,接任费希特的教席。1829年10月,黑格尔成为柏林大学校长。1831年8月,霍乱疫情蔓延至柏林,黑格尔离开柏林。十月新学期开始时,黑格尔以为霍乱已经减弱于是回到柏林,11月14日,黑格尔因感染霍乱去世。海因里希·海涅写道,黑格尔的临终之语是“只有一个人能真正理解我,但即使是他也并不理解我。”不过一些人认为这句话是伪造的。
思想
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分为三个部分: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后两部分被黑格尔称为“实在哲学(real philosophy)”,可视为是对逻辑学的具体应用(《精神现象学》作为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导论,不归入他的体系的某一部分)。这种结构被认为借鉴了普罗克洛的新柏拉图主义三元论(存在-发散-回归)以及基督教的三位一体论。尽管这种分类早在1805年的手稿中就已出现,但该体系直到1817年出版的《哲学全书》(第一版)中才最终完成。黑格尔称“真理是一个整体”,优先考虑三个部分中的任何一个都会导致“片面”、不完整或不准确的解释。
逻辑学
黑格尔的“逻辑”一词并非一般意义上所指的逻辑。他的逻辑是一个辩证法体系,一种“辩证形而上学”。迈克尔·沃尔夫(哲学家)认为它是康德的独特逻辑的延续。它偶尔涉及到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概念对黑格尔的体系只是一种偶然。二十世纪的逻辑学家如弗雷格和罗素等人发展的形式逻辑也与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无关。黑格尔旨在提供一种形而上学的真理逻辑。黑格尔认为逻辑的主要任务是精确阐述所谓自然与精神的“同一性与非同一性的统一”。换句话说它的目标是为了克服主客二元论。也就是说黑格尔的哲学致力于对“精神”的阐释提供形而上学的依据。
在黑格尔看来,始于康德并在他自身的哲学中达到顶峰的德国唯心主义最重要的成就,是论证了现实(实在)是由思想所塑造,并且严格来说是与思想同一的。因此,思想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结构,最终是同一件事物。所有现实的根本结构最终都是理性。逻辑并不仅仅是关于推理或论证,也是理性,是所有现实和所有维度的结构核心。他在《逻辑学》的序言末尾写道,“逻辑是上帝的思维”。他认为迄今为止的逻辑学需要“从更高的角度”进行完全重塑。他宣称他的逻辑学的目标是克服在其他所有旧有的逻辑体系中存在的普遍缺陷,即它们都预设了“认知内容”(现实世界)和“认知形式”(思想)是完全独立的。他认为这种无法弥合的鸿沟源于日常的、表面的(或现象的)、非哲学的意识。黑格尔认为他已经在其著作《精神现象学》中完成了消除意识内部的这种对立。一旦摆脱了二元对立,思维的科学就不再需要客体或自身以外的事物作为“真理的试金石”。“因此,它是上帝在创造自然和有限心灵前的永恒本质的阐述。”
黑格尔运用辩证法体系解释哲学、科学、艺术、政治和宗教的历史。为方便叙述,经常将黑格尔的辩证法分为三个阶段,“正题”(例如在法国历史上的大革命)、“反题”(大革命随后的白色恐怖阶段)和“合题”(自由公民的宪法保障状态)。这种分法并不是黑格尔自己提出的,最早见于费希特的对个人和全体之间联系的一个模拟描述。黑格尔学者们并没有意识到这种三段论法会掩盖黑格尔理论的真实论点,虽然黑格尔曾经说过:“要考虑到两个基本元素:第一,自由的意志是绝对的和最终的目的;第二,实现的方法,也就是说知识和意识的主观方面,包括生命、运动和活动。”(正题和反题),但他没有使用“合题”这个术语,而是用“整体”。“这样我们就了解了整体道德和实现自由的状态,以及其后这两种元素的主观整合。”
实在哲学
黑格尔哲学体系的第二部分“实在哲学”与其第一部分的逻辑学部分相反,是一个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学说。尽管黑格尔称自然哲学的“基本结构”已经完成,但他也认为“科学还未‘终结’,并将继续取得新的发现”。
自然哲学
自然哲学系统地组织自然科学中的偶然材料。作为实在哲学的一部分,黑格尔认为它不应该假定“自然必须是什么样子”、“哲学应该按它的本来面貌去认识它”。在历史上,很多解读者质疑黑格尔对自然科学的理解,但也有很多学者对此提出了反驳。黑格尔的自然哲学反对还原论的解释,例如试图用完全化学的术语来解释生命。黑格尔和其他自然主义哲学家旨在复兴对自然的目的论的解释。迪特·万德施奈德(学者)认为,“现代科学哲学已经忽略了本体论问题:即一种内在的自然法则”。“思考是什么构成了自然法则,对我们理解什么是自然至关重要。然而,科学哲学迄今为止还未提供出明确的答案,我们也不能指望未来能从中得到答案”。他建议科学哲学家回到黑格尔的自然哲学中获得指引。
精神哲学
根据黑格尔的学说,“精神的本质是自由”。不过,黑格尔哲学中的“自由”与通常的概念大相径庭,它并非指自由选择的能力,也不是指“某物或某人,在完全独立、自主,不受其他任何事物制约的情况下的自由”。黑格尔所指的“自由”是指当精神理解了理性法则的必然性,并与之同化成为理性法则的一部分时,精神就达到了自由。因此特别是在社会层面(客观精神)上,法律、伦理、道德等规范被等同于自由,对规律或规则的服从也是自由。
在精神哲学中他阐述了这种“自由”逐步发展的阶段,直至达到“自我认知”。
主观精神
指处于个体中的精神。黑格尔将主观精神分为三个部分:人类学、现象学和心理学。人类学“研究‘灵魂’,它仍陷于自然:所有在我们之中先于自我意识或理智的东西”。在现象学一节,黑格尔探讨了意识和对象以及主体间理性的出现。心理学涉及大量如今被归类为认识论的内容,黑格尔探讨了注意、记忆、想象和判断的本质。在最后的“自由精神”一节,黑格尔建立了“自由意志”的概念,作为《法哲学原理》的基础。
在这一节中提到了在黑格尔的时代广泛存在,而如今被认为是种族主义的观点,如声称黑人的智力发育天生更低。黑格尔认为,种族的差异和气候有关,是人生活的不同气候环境限制或成就了人多样的自由自决的能力。他相信种族不是命运,任何群体在原则上都能够通过转移到更温和的气候从而改善或改变其状况。
客观精神
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黑格尔的客观精神哲学是他的社会哲学。论述人类精神如何在社会、历史活动中客体化自身。《法哲学原理》则是对客观精神概念的进一步补充和应用。学者弗雷德里克·贝瑟称,“所有学者都同意,在黑格尔的政治理论中没有比自由更重要的概念”,这是黑格尔研究中的罕见共识。因为这是权利的基础、精神的本质、以及历史的目的(Telos)。换句话说,它是对自由制度化的阐述。黑格尔对人类社会抱有一种有组织性和目的论的观念。
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从出版之日起就备受争议。如黑格尔在书中直言,“哲学是为国家服务的”。一些人认为它是对腓特烈·威廉三世统治的普鲁士专制国家的辩护。肯尼斯·韦斯特法尔认为,实现政治独立是黑格尔对国家和政府分析的根本所在。黑格尔将他所处时代的君主立宪制政体描述为“理性地体现了三个要素(人民、贵族、君主)的合作且相互包容。”马克思则认为,黑格尔的法哲学代表的是他的保守主义的政治立场,他在其著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有详尽阐述。
绝对精神
黑格尔的“绝对”一词通常表示“不依赖于、不以某物为条件、不受任何其他事物限制的、自足的、完美的、完整的”。在黑格尔看来,这意味着绝对的认识只能表示“一种‘绝对关系’,在其中经验的基础和经验主体是同一的:被认知的对象就是认知的主体本身。”也就是说,真正绝对的“事物”(实际上是一种活动)是完全以自身为条件的。黑格尔认为,这只有在精神将其自身作为对象时才会发生。黑格尔在《精神哲学》的最后部分提供了三种绝对认知的方式:艺术、宗教和哲学。虽然黑格尔在《百科全书》中对“绝对精神”的讨论相当简短,但他在美术、宗教哲学、哲学史的讲义中对其有详细论述。
哲学上,黑格尔极为赞赏并且效法康德,他认为康德的“道德律令”是一种不同于消极自由,或习惯自由的,真正自由的体现,但他也批评康德自在之物的观念,该概念会推出人永远无法认识客观事物的结论。他概述那个时代的创伤与幸福,并且宣告新世界的诞生不仅展现在哲学上,也展现在国际政治上。既然“世界精神”即将进入新时代,哲学也将达成它最后的目标;对包罗万象的历史与人性产生完全的理解。
以上文字摘自维基百科「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有删节,去掉了参考文献等尾部小节),按 CC BY-SA 4.0 使用,作者为维基百科的各位编者。
资料卡
- 母语名
- 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 出生
- 1770 年 8 月 27 日
- 出生地
- 斯图加特
- 逝世
- 1831 年 11 月 14 日
- 逝世地
- 柏林
- 职业
- 哲学家、大学教师、哲学史家、作家、法律哲学家、逻辑学家
- 使用语言
- 拉丁语、德语
- 写作语言
- 德语
- 就读学校
- 蒂宾根大学、耶拿大学、斯图加特Eberhard-Ludwigs-Gymnasium中学、图宾根神学院
- 文学运动 / 流派
- 德国唯心主义、历史主义、黑格尔主义
- 领域
- 哲学、逻辑学、历史哲学、美学、宗教 等 9 项
- 配偶
- Marie von Tucher(1811)
- 受谁影响
- 弗里德里希·谢林、伊曼努尔·康德、赫拉克利特、巴鲁赫·斯宾诺莎、孟德斯鸠、亚里士多德、柏拉图、普罗提诺、普罗克洛、安瑟伦 等 16 项
- 代表作
- 哲学史讲演录、哲学科学百科全书纲要、大逻辑、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原理、美学、宗教哲学讲演录、Lectures on the History of Philo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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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12大逻辑Wissenschaft der Logik书架 32
- 1821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书架 32
- 1843The philosophy of Hegel书架 50
- 年份不详Phänomenologie des Geistes书架 68
- 年份不详Vorlesungen über die Philosophie der Geschichte书架 13



